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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河南农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遴选办法(修订)》(农大教〔202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农学院2024年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荐原则
1.坚持推荐过程及工作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着重考核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推免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
(一)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王道文    
  成  员:贾  磊  李浩川  方  芳  殷贵鸿  李浩贤
               陈  锋  殷冬梅  马兴立  李  盼  范晨雨
(二)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王道文
  副组长:李浩川  方  芳
  成  员:王  群  王桂凤  矫永庆  李连珍  熊淑萍
               苟明月  唐  朝  马兴立  程金鹏  吴  迪
 
三、 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辅修双学士学位)。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观念,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求是创新,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受处分记录。
3. 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学年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均没有出现过不及格记录,并具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62分及其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其以上。或 TOEFL 成绩在 90 分及以上(两年有效),或雅思(学术类)在 6.0 分及以上(两年有效)。
四、推荐程序
1.学院根据推荐条件进行初选,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2.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登录教务系统(点击主控—推免生),并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推免按综合成绩分专业排序,择优选拔。综合成绩=学习成绩(A)×95%+综合素质分(B)×5%。综合成绩、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分均以百分制计。学习成绩(A)为前三学年所有修读课程的学习成绩(辅修专业课程除外),学习成绩计算到第六学期末,即:A=平均学分绩点×10+50。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管理系统计算结果为准。综合素质分是前6个学期综合素质分总分,综合素质分计算按照《河南农业大学农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分评定细则(试行)》执行。
4.根据学校的推免名额,每个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农创 农学 种工 智慧农业 中药
学生人数 25 106 89 56 114
推免人数 16 7 6 3 6
 
   5.学院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推荐候选人,并公示三天。公示无疑义,学院推荐结果上报教务处,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初选名单。
 
                                 河南农业大学农学院    
                                   2024年9月2日
 
 
 
 
 
 
 
河南农业大学农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分评定细则
(试行)
 
       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遴选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年12号)和河南农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遴选办法(修订)》(农大〔2024〕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河南农业大学农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分评定细则(试行)》。
一、综合素质分指标体系及分值分配
1、学生的综合素质分的衡量参照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2、综合素质分总计100分,评定内容为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五项内容,五项内容分值的最高分依次为10分、10分、10分、30分、40分,各项加满为止。
3、所有加分事件应于学生在校期间产生,同一事件,不得重复加分,只取最高分。
二、评分细则
1、参军入伍类
       凡大学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满两年退役复学者,可获得综合素质分10分。
2、志愿服务类
       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参照国家民政部建设的中国志愿服务网认定的志愿服务累计时长分级认定得分,志愿服务时长每满100小时得1分,最高得10分。
3、国际组织实习类
       参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并实施的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的,可获得综合素质分 10 分。
4、科研成果类
       科研成果项目,综合素质分最高分值为 30 分,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产权所属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
(1)学生本科阶段在国际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可获得综合素质分 30 分。
(2)学生本科阶段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可获得综合素质分 20 分。
注: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综合素质分,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加分所涉及期刊目录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认定。
5、竞赛获奖类
       综合素质分最高分值为 40 分,仅限于作为主力成员(前 3 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三项国内权威竞赛,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铜奖以上的奖励。
参与人
名次
获奖
级别
第一参与人 第二参与人 第三参与人
一等奖 40 35 30
二等奖 30 25 20
三等奖 20 15 10
 
注:①如赛事最高奖为特等奖,则特等奖等同于一等奖,以此类推。
②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综合素质分,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附则
       本办法未涉及的其他问题,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审议决定。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及专家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素质分计算体系。
本细则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河南农业大学农学院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