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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以及农学院2021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对2021级植物生产大类(农学类)进行了专业分类,根据学生分流意愿、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原则和各专业的最大学生容量确定入选各专业学生名单,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农学院院办反映。联系电话:0371-56990186,联系邮箱: nxy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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