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政教[2018]34号>要求,结合农学院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 长:陈书章、林同保
副组长:吴旭静、赵全志
组 员:杨青华、蔡祖华、程西永、王志强、陈锋、殷冬梅、李连珍
二、申请转出专业者,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对拟转入专业有兴趣专长的;
(二)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转出
(一)绍骙实验班的学生;
(二)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超过二年级的学生;
(三)由第二批次专业申请转入第一批次专业的学生;
(四)保送、自主、定向、委培、特长等特殊招生类别的学生;
(五)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和对口招生升入本科的学生;
(六)学制不同专业的学生;
(七)许昌校区申请调整到其他校区的学生(退役学生等除外);
(八)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九)已有转专业经历(含放弃资格)的学生;
(十)应予退学处理的学生。
四、转专业考核方式和方法
1、条件审核
申请转专业者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河南农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报学院办公室教学干事审核转专业基本条件。
2、面试考核
经审查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学生,由学院组织转专业面试小组,分专业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成绩包括思想品德、英语面试、综合素质等。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收数的15%。
3、研究确定
根据综合面试成绩等,主管教学副院长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转专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转专业名单,学院盖章上报教务处审核。
农学院
附件1:
河南农业大学农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统计表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年级 |
拟接收转专业
学生数 |
1 |
农学院 |
农学 |
2017级 |
17 |
2 |
农学院 |
农学(作物分子育种) |
2017级 |
10 |
3 |
农学院 |
中药学 |
2017级 |
13 |
4 |
农学院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2017级 |
12 |
5 |
农学院 |
农学(农产品标准化与质量检测) |
2017级 |
10 |
6 |
农学院 |
农学 |
2018级 |
27 |
7 |
农学院 |
中药学 |
2018级 |
17 |
8 |
农学院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2018级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