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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学生班:
为树立典型,充分宣传展示我院优秀大学生的风采,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增强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结合我院实际,决定评选2013—2014学年农学院“十佳爱农标兵”,以此鼓励广大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积极创建优良院风、学风。评定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农学院学籍的二、三年级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积极进步,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信念执著、自觉接受共产主义教育并能主动抵制各种错误思潮。
2、热爱农学院,热爱所学专业,学农、爱农、服务“三农”。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秀,上两学期综合成绩排名位居班级10名以前。(成绩按上两学期综合成绩的平均数计算)
3、尊师重教,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作风正派,品德优良。能够模范遵守和执行校、院的有关规定,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现象,上两学期德育分平均在80分以上。
4、热心公益事业,向社会及他人奉献爱心,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社会工作成绩突出,或参加校级以上活动取得优异成绩,为校、院争得荣誉。
5、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文化、体育活动及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6、至少获得院级(含院级)以上奖励(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1次,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三、评选办法
1、民主推荐:
(1)推荐上报:对照评选条件,每班原则上推荐1名,如有符合条件的也可个人申报,由班级统一上交。各班将推荐学生及个人的申报材料于4月30日12:00前报送到院团委。
(2)材料要求:填写《2014年农学院“十佳爱农标兵”申请表》;撰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包括学农、爱农、服务“三农”的具体表现,自己未来的发展规划等,1000字以上。
2、确定候选人:院团委根据参评者事迹简介,经综合比较、考核和讨论,提出候选人。
3、公示: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及事迹简介进行公示。
4、确定: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团对提名候选人进行统一面试,进行公开投票,确定标兵人选。(面试时间及具体方法另行通知)
评选办法解释权归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四、奖励表彰
颁发荣誉证书,组织参观学习或其它奖励。
 
 
                               
 
 
 农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