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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

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1计划”、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和《河南农业大学关于2014年在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开展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合约制”招生的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和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改平

副组长:谭金芳

  员:杨秋生、康相涛、郭天财、李 为、林同保

  责:制定考核规则、审核考核结果

2、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长:李少兰

副组长:王宾齐

  员:李  为、黄 松及当年不招生的博导

  责:负责监督录取过程

3、申请资格审查小组

  长:郭天财

副组长:赵全志

  员:董惠英、王春丽、刘银银、梁 威、邢冉冉、孙红正

  责:负责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审查资格

4、考核小组

负责本学科方向申请人初选、复核和面试工作。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和当年招生指标的导师均需参加。

1)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学科组

  长:李潮海

  员:谭金芳、郭天财、林同保、尹  钧、马新明、杨青华、张佳宝、赵春江及当年招生的博导

  书:赵全志

2)作物遗传育种学科组

  长:陈彦惠

  员:崔党群、许为钢、张爱民、唐贵良、吴建宇及当年招生的博导

  书:汤继华

3)粮食储藏加工方向组

  长:卞 

  员:郭天财、林同保、赵全志、陆启玉、田少君、赵仁勇及当年招生的博导

  书:王殿轩

二、招生程序及要求

由考核小组负责初选、复核及面试等工作。考核总成绩4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考核100分,外语水平考核100分,实验操作技能和导师考核100分,面试成绩100分。

(一)初选

1、时间:324-30

2、内容:对申请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的考生进行初选,提出进入差额复核阶段的申请人名单,并在中心网站主页上公示。

(二)复核(满分300分)

1、安排:43- 20

2、内容及成绩评定:

1)专业基础知识考核(100分)

    内容:全面考核申请人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的熟练掌握程度。

    形式:笔试,100分钟,由中心统一组织。

    2)实验操作技能考核(50分)

内容: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

形式:通过现场实验操作进行。

3)英语水平考核(100分)

英语口语能力测试(50分)

内容: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 

形式:采取逐个面试,或就某个问题或观点用外语进行阐述,或回答测试组成员提出的各种问题等。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测试(50分)

内容:测试申请人对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和理解能力,内容包括申请人阅读文献、学科考核小组提问、申请人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导师考核(50分)

内容:依据申请人撰写的研修计划书、专家推荐信、交流情况等考核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40分);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及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10分)。

导师考核由招生导师负责组织。由中心统一安排时间地点,导师提前预约考核时间,按序进行。

(三)面试(满分100分)

1、时间:43-20

2、内容: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申请人须向考核小组提交经过其报名导师认可的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对个人研究经历、研究计划与设想做详细陈述。

3、方式: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申请人介绍个人基本情况10分钟(采用PPT形式)陈述答辩报告10分钟,主要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立题依据、研究目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特色创新之处、研究预期目标等;回答问题10分钟。

4、成绩计算:学科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其最终面试成绩。

(四)录取

1、时间:421- 30

2、录取:学科考核小组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成绩,按其报考的研究方向或意向导师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导师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成绩和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的申请人。

3、调剂:若某一研究方向或导师无生源或申请人考核成绩不合格,可以从相近的研究方向或报考其他导师的剩余生源中进行调剂;若无意向的调剂生源,其招生指标由中心统一协调,重新安排。

4、公示:经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在中心网页上公示7天(含申请人主要申请材料)。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处。

5、审批:研究生处对中心拟录取申请人的各种材料及其选拔程序进行审查,批准后在研究生处网页上公示10个工作日。

6、签订协议:根据中心要求,凡被中心录取的博士生,毕业前必须发表1篇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不低于5.0。中心和导师、导师和被录取的博士生分别签订协议书,明确培养目标。达不到培养目标任务者不能毕业。

三、监督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即“谁主管谁负责,谁招收谁负责”,考核小组负责解释申请人所提出的异议。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申请人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本实施细则由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负责解释。